純蕾金銀花種植回收代理合作協議
甲方:湖北趙木本中藥材種植有限公司
乙方:
為加快純蕾金銀花產業化建設,實現中藥材產業區域經濟突破發展,公司以定單農業,采取公司+公司、公司十業主、抱團合作經營、強強聯合等多元化市場運作化模式,擬在全國金銀花適生、優生區、分區域式建設純蕾金銀花示范基地200個,建純蕾金銀花生產基地50000畝,經雙方協商前期建設純蕾金銀花示范基地 畝,達成一致,特訂本協議:
一、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
建設純蕾金銀花試示范基地 畝,種苗投資 萬元。
二、種植品種、規格、價格、數量
1、品種:純蕾金銀花。
2、規格:
(1)、小苗高30cm以上,地徑粗0.4cm以上。
(2)、定植移栽苗,高30-40cm以上,地徑粗≥1cm以上。純度達95%。進行除防菌處理,無蟲害,無損傷根系發達。
3、價格:小苗6-6.4元/株;定植移栽苗12-16元/株。
4、數量:小苗 株,定植苗 株,共計 株。
三、基地建設地址、畝植標準及種植時間
1、建設地址:
2、定植移栽種植450株/畝,小苗密植園3300--8800株/畝。
3、種植時間202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。
四、投資收益股份比例
1、甲方:除種苗投資 萬元外,包產品回收。全程提供種植、管理、采摘、等技術服務。
2、乙方:種苗出資額 萬元及運費、地租、種植、管護等一切費用,示范基地收入歸乙方所有。
3、收益分配辦法:公司種苗款投資對乙方實行以獎代補辦法,種苗款 萬元以計價方式,完成示范基地驗收80%標準以上全額補貼,不達標按比例還款。
4、利潤分配
(1)、 畝示范基地所有收入歸乙方所有。
(2)、對另外發展種植的公司+農戶,種苗銷售利潤,回收加工利潤部分,國家農業資金補貼收益等按3:7比例分配,公司占30%,代理單位70%(第一年甲方不參加分配)。
五、責任義務
(一)、甲方責任義務:
1、按照基地種植總體設計 ,指導監督種、管、收、加工、產品質量標準,作好試驗監測工作確保種植效果。
2、確定乙方為純蕾金銀花示范種植、加工 回收 級代理,不得在 轄區設重復代理。
3、負責按規格標準提供純蕾金銀花種苗,保證質量,如提供種苗不是純蕾金銀花(十天不開半月不落)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。
4、全程負責種植、管理、加工、技術、市場銷售。藥材產品產出后,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產品市場價銷售,不瞞價或變通銷售價辦法銷售。
5、負責對公司+合作社+農戶生產的產品保護價和市場價回收。
(1)、鮮花蕾最低保護價15元/公斤+行情價。
(2)、干花蕾最低保護價60元/公斤。
(3)、達不到標準可協商價收購,不得拒收。
6、尊重對方,維護基地品牌聲譽,不得在項目區建設示范基地等同類項目。
(二)、乙方責任義務:
1、基地管理第一責任人。按照技術要求翻耕平、崗地 畝,嚴格執行種植、管理、加工,技術要求,配合甲方技術員工作,安排接待好參觀考察人員。
2、及時籌措投資種苗款和一切相關費用,優先安排種苗款、整地、種植等其他費用。
3、保證在基地周圍不得發展同類品種中藥材,不得插枝育苗,更不得將品牌純蕾金銀花種苗轉讓他人。在藥材產新時及時向甲方通報信息。
4、管理好基地,相互尊重,維護好示范基地品牌聲譽,示范成功后在2025年 月至2028年 月發展公司+合作社+農戶種植面積1000畝,三年內力爭推廣發展純蕾金銀花種植基地3000畝。
5、懸掛純蕾金銀花示范基地,不得泄露純蕾金銀花代理相關信息,及時申報省市縣農口資金補貼項目。
6、規劃好種植區域,保證安排籌劃產業建成后產品配套加工項目建設。
六、資金結算
1、示范基地的種苗款,協議簽訂付50%,苗到后付50%。
2、公司+合作社+農戶種苗款結算:小于100畝以內種植戶種苗款自籌,款到帳后發貨。
3、收購款結算:現場現款結算,錢貨兩清。
七、 代理授權
1、委托 單位、人為 省 市 區、縣總代理,范圍:純蕾金銀花示范基地、生產基地建設,產品回收、加工。
2、有以下情刑之一取消代理資格。
(1)、故意拖欠公司種苗款的。
(2)、擅自插枝育苗冒充純蕾金銀花種苗銷售的。
(3)、兩年沒有發展純蕾金銀花種植面積的,
(4)、純蕾金銀花示范基地建設達不到標準的,
八、合同期限:6年(從種植之日起計算)。
九、違約責任:協議執行過程中,除自然災害,不可抗力的因素外,因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。雙方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由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決。
十、其它:未盡事宜,雙方協商補充,合同一式二份,甲方兩份、乙方一份,簽字后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2025年 月 日